“七個多月不見了,久違了。”昨天下午,剛剛取保候審的網絡大V薛蠻子在被捕近8個月後首發微博,證實自己已辦理取保候審回到家中,併為“自己的不自律和過錯”向家人及粉絲致歉。他表示,未來會繼續堅持公益事業,一如既往地支持年輕人創業,並會吸取教訓,“堅決拒絕轉發、評論、傳播任何未經核實的信息,發揮正能量”。
  現狀
  已取保候審回到家中
  “告訴大伙兒個好消息,老漢因為身體不好,年老多病,得到政府的取保候審,我已經回家了。”昨天下午近4時,薛蠻子在自己的實名認證微博上連發4條消息,證實自己已經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回到家中。這是他自去年8月被捕後發出的第一篇微博。
  2013年8月23日,薛蠻子(原名薛必群)因涉嫌聚眾淫亂,被警方行政拘留;10月10日,薛蠻子因涉嫌聚眾淫亂和尋釁滋事被依法批准逮捕,被羈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。
  在看守所期間,薛蠻子承認不經核實在網絡上散佈不實言論,轉髮網絡謠言,造成嚴重後果。本月16日,因薛蠻子患有嚴重疾病,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,公安機關決定對其取保候審。
  表態
  向家人及公眾道歉
  時隔近8個月,薛蠻子在其取保候審後的首次“發聲”中,首先就嫖娼事件向其家人及公眾道歉,“這是我一生跌得最大的一個跟頭,也是我這輩子最大的教訓。因為我的不自律和過錯,給我的家人帶來了無可彌補的創傷,在此我真心向妻子及家人道歉。同時我也誠心誠意給我的粉絲朋友們鞠個躬,說一聲對不起,老漢辜負你們了。”
  薛蠻子表示,因為自己身體不好,年老多病,此次回家會好好休息一段時間,在精力許可的情況下,會繼續上微博。
  據瞭解,今年61歲的薛蠻子患糖尿病已經十年,還有心血管病、冠心病、腦供血不足等疾病,並且在兩年前被確診為結腸癌三期。
  未來
  堅持公益事業支持年輕人創業
  對於未來,薛蠻子說,自己會堅持公益事業,將微博打拐、免費午餐和大病醫保進行到底,讓盡可能多的弱勢群體得到應有的救助。與此同時,他還表示會繼續支持年輕人創業,“我會一如既往地支持青年人,尤其是大學生們創業,做好我的老本行天使投資,幫青年人實現他們的創業夢、中國夢。”
  針對網絡傳謠的問題,薛蠻子也提道,“我會汲取教訓,堅決拒絕轉發、評論、傳播任何未經核實的信息,發揮正能量。”
  此前在看守所羈押時,薛蠻子就向媒體表示,自己過去在微博上散佈了很多負能量,重獲自由後,他想繼續做一些公益事業,向社會傳遞正能量,也為凈化網絡空間做些貢獻。
  回應
  道歉獲得網友支持
  薛蠻子的道歉微博發出後引起了眾多網友的關註。截至昨晚8時,短短4個小時的時間,其微博的轉發和評論數量皆超過2萬,並有超過3萬名網友為其點贊。
  在其微博中評論的大多數網友對薛蠻子的道歉持寬容態度,紛紛留言支持,並對他繼續投身公益事業的想法進行了肯定。“知錯能改就是好同志,支持你繼續做公益。”
  當然,也不乏一些網友對其微博進行了調侃,“以後不要再發微博了,安心養病比什麼都好,不然微博發得頻繁了,難免又有‘批閱奏摺’的感覺。”羈押期間,薛蠻子曾表示,回覆微博粉絲的評論感覺就像皇上批閱奏章。
  解讀
  取保候審期間能否發微博?
 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,取保候審是指公檢法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,依法責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,擔保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不逃避偵查和審判,隨傳隨到,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羈押的一種強制方法。
  那麼,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有沒有什麼約束,是否可以發微博呢?
 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張建偉指出,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,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必須遵守9項規定,包括未經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市、縣,在傳訊時及時到案,不得干擾證人作證、毀滅證據等。
  但關於是否可以發微博,則要看辦理取保候審手續時,公安機關是否對此有附加條件,若有附加條件,也必須有法律依據,“一般情況下應該不會細到這個程度,他有權利發表自己的看法,但如果他發佈的東西會危害社會安全、擾亂公共秩序,這肯定是不行的。”
  文/本報記者 楊凡 線索提供/楊女士  (原標題:薛蠻子道歉老漢辜負你們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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